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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数字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部署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6-09-21浏览: 次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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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数字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部署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交通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数字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系统部署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

4.招标范围:

(1)一标段软件测评服务包括:1 年期等保三级测评服务、软件测评、代码审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2)二标段云服务器、数据库及云安全组件主要包括:云部署、网络安全、负载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并提供1年期云资源及云基础设施运维保障服务,满足平台运行、安全测评、资质取证环境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开标顺序及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但兼投不兼中。

5.招标规模:29.5万元,其中一标段软件测评服务15.5万元,二标段云资源1年14万元。

6.工期要求:

①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180 日历天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代码审计、全部软件测试服务工作,并取得全部资质证书、全套测评评估报告。

②二标段: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云资源部署调试上线,云资源服务周期共计1年;云资源必须保障支撑一标段各项测评、资质取证工作开展。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一标段:须协助招标人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代码审计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二标段:云资源配置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配置清单,系统稳定运行,满足网络货运平台、安全测评全部运行环境要求,提供 7×24 小时云基础设施运维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资质(DJCP)及《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内,提供证明文件),并提供《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法人代表无需提供,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一标段投标人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类似软件测试项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二标段投标人提供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类似云服务部署、云资源运维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被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一标段履约保证金均为中标价 10%,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待该项目全部资质、测评报告取得,稳定运行三个月后且无违约情况无息退还。

二标段履约保证金免交。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18951555687,邮箱450175119@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18时0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交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157225508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18951555687